辽政办发〔2011〕4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对《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细化,对全省各地、各行业和各部门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全省“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附件: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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