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安监公告〔2008〕2号

公  告


  根据《辽宁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认证实施细则》规定,截止2008年2月14日,共有沈阳鑫铁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获得了辽宁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证书,现予以公告。

  获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证书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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