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省局决定,从4月28日至7月31日,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突出重点地区,深化专项整治;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对各地督查的重点内容
1.对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查处工作情况;
2.非煤矿山及冶金企业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
3.季节性露天开采企业开工前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开展情况;
6.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
7.尾矿库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落实情况;
8.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和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实施情况;
10.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建设情况;
4.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其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5.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6.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7.中小型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实施贯彻情况;
8.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
9.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情况,安全标准化考评体系完善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三、督查重点
(一)选取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葫芦岛等5个市为国家督查组督查重点地区,其中:
1.鞍山市:千山区、海城市等地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及冶金行业的企业;
2.抚顺市:望花区、抚顺县、清原县等地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及冶金行业的企业;
3.本溪市:溪湖区、南芬区、本溪县、桓仁县等地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及冶金行业的企业;
4.营口市:老边区、大石桥市、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及冶金行业的企业;
5.葫芦岛市:连山区、建昌县等地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及冶金行业的企业。
(二)选取丹东、辽阳、盘锦等3个市为省督查组督查重点地区,其中:
1.丹东市:凤城市、宽甸县等地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及冶金行业的企业;
2.辽阳市:辽阳县、弓长岭区等地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及冶金行业的企业;
3.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等地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长输管道违章占压清理和存在的问题。
四、督查组组成和督查地区
(一)第一组:
组长:刘生柱
成员:相关专家
督查地区:丹东市、凤城市、宽甸县
(二)第二组:
组长:车恩才
成员:相关专家
督查地区: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
(三)第三组:
组长:宋成文
成员:相关专家
督查地区:辽阳市、辽阳县、弓长岭区
五、督查方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一)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听取所到地区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
(三)召开座谈,听取意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商讨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四)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向相关部门反馈检查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搞好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二)深入现场,务求实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检查组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督查。
(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广泛宣传国务院、国家总局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既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推广好的典型,同时又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进行曝光,强化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五)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级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按照省局要求,每月按时将本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局。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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