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安监发[2006]55号文件《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省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经营单位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配合我省中、省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许可证换证工作,应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换证”工作的急需,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将于近期举办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请你单位协助办理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事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国家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二、培训对象
  省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四、五月份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地点:丹东
2、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5月13日
  地点: 朝阳
3、时间: 2007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地点: 盘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隋旭 任嘉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22062 13309827933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